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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

来源:衡宁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9-03-06 13:14 浏览:?? 标签: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怎么办?家属应当做什么?

 
首先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就留失去自由,对法律不了解不知道如何录制口供,担心被刑讯逼供,无法保证自己的权益,这时家人担心但又知道怎么办?需要及时聘请侵犯著作权罪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进行分析,搜集证据,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争取做无罪、罪轻以及争取缓刑等有效辩护。
 

侵犯著作权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 、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无合法根据,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的重要标准
 
合法的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包括:
 
(1) 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第 23 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
 
(2)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 22 条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包括: 
 
A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间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E .为学??翁媒萄Щ蛘呖蒲а芯?,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F .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G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H.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I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J.作品超过权利?;て诘摹?/div>
 
另外,将己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或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凡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即可在法律限定范围使用的作品使用者可以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司法实践中,在查处侵犯著作权罪时,应注意掌握《著作权法》中有关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归属、权利的保护期、权利的限制等规定,分清侵犯著作权和合法使用作品的界限,以准确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ぶ魅ㄈ?、合法使用人等的合法权益。
 
2 、要注意掌握数额标准,正确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没有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并不严重的,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二)本罪与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界限
 
两者在犯罪对象上不同,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精神文化产品,这与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不同。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产品,这些产品一般为生产、生活资料用品。
 
侵犯著作权罪(图1)转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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